申報材料接收截止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退休(包括退休返聘)的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參加本專業領域職稱評審
擔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后,業績成果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并獲得同行專家認可:
1.獲市州級以上林業工程類、科技類獎項的等級內額定人員。
2.主要參與完成科技成果項目或省級以上科技推廣項目2項以上;主要參與完成省級以上技術標準項目1項,或參與完成省級以上技術標準項目2項以上。
3.主要參與國家重點林業工程項目和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技術引進項目,項目通過驗收,社會、經濟效益良好。
4.主持或主要參與項目獲得與林業有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主持或主要參與選育的品種通過國家或省級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的審定,或獲得國家林業植物新品種授權。
5.取得以下生產業績之一者:
①主持或主要參加種質資源保存庫、林木良種基地、良種苗木基地規劃建設管理項目1個以上,并通過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竣工驗收。
②主持或主要參加營造林工程累計2萬畝以上,成活率、幼林保存率、作業質量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③主持或主要參加森林經營方案編制,集體林區累計10萬畝以上,國有林場累計2萬畝以上,作業質量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④在國家采伐限額內,主持或組織木材生產、木材檢驗,集體林區累計5萬立方米以上,國有林區累計1萬立方米以上,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⑤經考核取得三級航空護林觀察員資格,累計飛行時數300小時以上。
⑥主持或主要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編制或檢疫性有害生物累計20萬畝以上,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⑦主持或主要參加森林資源調查累計30萬畝以上,或縣級以上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項目1項,或縣級以上林業專業調查項目4項以上,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⑧主要參與編制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管理計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自然資源綜合科學考察(或評價)報告、建設項目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報告(或生態影響評價報告)、自然資源科研監測報告等其中2個以上并通過相應的行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復;或主要參與制定自然保護地規程、規范和標準等技術文件1個以上并正式印發實施;或主要參與實施國家、省、市、縣級財政投入或社會資本投入(包括公益性基金組織投入)的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項目2個以上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組織驗收;或主要參與實施贈款或貸款資金總額100萬元以上國際合作項目1個以上;或主持2個以上省級引進國外智力項目;或1個以上省級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基地或省級引進國外智力示范單位項目負責人。
⑨主持或主要參加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設計或施工累計1000萬元以上,竣工驗收合格。
⑩主持或主要參加林產品及相關產品檢驗檢測,參數累計500項以上,檢測質量符合要求。